法治服务 触手可及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湖北这样做!
今年4月1日,恩施州发布了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这不仅仅是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机制和模式创新,更是湖北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一个缩影。
2017年8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自《意见》下发迄今已有一年多,湖北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上做出了哪些努力?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又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12月26日上午,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做客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畅谈湖北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做法和亮点。
图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做客在线访谈
积极创新
湖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效果显著
建设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主要有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主要是将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融合起来,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综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
张正军介绍,一年以来,湖北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上,积极创新,全力推进,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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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平台方面
主要体现在三个百分之百全覆盖,一是全省县(市、区)已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5个,建成覆盖率100%。二是乡镇(街道)已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86个,建成覆盖率100%。三是全省配备法律顾问的村(居)29123个,覆盖率100%。同时,全省建成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26522个,覆盖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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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平台方面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全省17个市州,共解答电话咨询148万人次,年均超过1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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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方面
“湖北法律服务网”已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营,并与“中国法律服务网”互联互通。遴选律师、公证员、鉴定员、调解员、仲裁员和法律援助人员驻场服务1万余次,综合排名居全国前列。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覆盖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和监狱、戒毒所,延伸到200多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入选中央政法委“改革之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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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地积极创新
同时,全省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创新、有特色。
武汉市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他们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受到中宣部、中政委和司法部充分肯定。襄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入全市重点改革项目,成为平安、法治襄阳建设的重要抓手。宜昌市基本形成以法务网格工程为支撑,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具有宜昌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恩施州不等不靠,以奋斗精神打造“山区模式”,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了恩施智慧。仙桃市加大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天门市建立了“一网带动、多点辐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均等化、可持续、普惠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措并举
全力推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今年8月份,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湖北在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又采取了哪些有力的措施?
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
省司法厅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法援中心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市、区)乡镇(街道)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及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特别是平台建设提供指导。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召开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传达学习、深入贯彻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实现2018年普及化目标。
典型引路强力推进
在武汉市召开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了经验,分析查找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现路径和具体要求。
加强督办狠抓落实
今年国庆前夕,根据厅党委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督办等方式,分两组对武汉、咸宁、黄冈、黄石、鄂州、荆州、荆门、襄阳、十堰、随州、孝感、潜江等十二个地区进行了专项调研和督导。
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解决公民各类法律难题
在百姓心中,遇到法律问题,该如何解决?在访谈现场,张正军介绍,线上线下有多种渠道可以帮助百姓们解决法律难题。
问:如果我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到哪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去寻求帮助?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人民群众可以就近选择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去咨询疑难问题。
实体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依托各级政务中心设置或者独立设置,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集中进驻,利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化网络技术支持,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县域综合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完善其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平台运行进行指导监督方面的职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是依托乡镇司法所或综治维稳中心设置的,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
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机制,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或当地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省、市两级实体平台主要履行全域内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协调职能,对下级平台提供统一、精准的业务服务指导、监督及考核。
实体平台功能定位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本职能,“X”为拓展职能,各地根据需要和条件引入法治宣传、专业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
问:如果我没有时间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有什么办法获得咨询呢?
如果群众没有时间,或不方便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还可以选择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充分发挥热线平台能够实时交互对话、方便快捷的优势,建立了全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省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省级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省级热线的分中心,统一设立坐席,目前是工作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预计明年上半年将提供全天候公共法律服务。全省热线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前台受理。热线平台采取公共服务社会化运行机制,主要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受理服务投诉与建议等内容,实现在线咨询解答、服务办理、任务指派、监督回访、统计分析、工单办理等功能。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110”等政府公共服务和紧急求助类热线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
问:现在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许多办事服务和咨询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还有没有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形式呢?
在电脑端,可以登陆“湖北法律服务网”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技术手段先进、不受时空限制的优势,完善网络平台功能,推进升级改造,建成了一网通办的网络平台。
在手机端,可以下载“湖北法律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加入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同时,将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开发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构筑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法律服务产品、信用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同时,湖北法律服务网驻场服务采取公共行政服务社会化运营为主,省厅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驻场为补充的服务模式,确保留言咨询、即时在线咨询、视频咨询、智能咨询等各类咨询回复率达到100%。
扎实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促进湖北公共法律服务稳步发展
张正军介绍,明年,湖北将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是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监管和保障的融合,形成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协调顺畅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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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大平台一体服务
对标“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要求,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业务信息全部数据化,以数据集中和资源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之间流转,打破业务条线分割和平台物理边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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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大平台一体监管
三大平台服务数据全程留痕,使得无论是通过热线平台解答的法律咨询,还是通过实体平台提交的办事申请,都能建立起服务事项与办事人员、办事过程的关系。相应的,对于平台运行的监管,也将从视频监控、查阅档案资料、当事人回访等传统手段,发展为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实施一体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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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大平台一体保障
改变三大平台工作力量分散的工作格局,适应融合发展需要,结合这次机构改革,按职能分别组建监督管理、服务提供、专家咨询、技术运维团队,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一体化推进三大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
2020年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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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茜
通讯员:林卓
编辑:韩安然
来源: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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